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共同之处

2020-05-04 09:00:06 903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就业方式与传统的就业方式有很大的不同。 劳务派遣的大特点是劳资关系与劳资关系分离。 主要表现是被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有劳动关系,没有劳资关系;与劳务派遣单位有劳动关系,但是没有劳资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用工人员应当与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承诺派遣岗位和人员总数,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单位与民事法律关系有关。 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是民事诉讼合同,因此,劳务单位和派遣单位基本上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方式消除劳务派遣协议,而该劳务单位不符合《劳动法》关于消除劳动关系标准的要求。  

劳务外包是指公司将其业务流程或职责的一部分分包给相关组织,该组织将安排员工按照企业的规定执行相关的业务流程或工作。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相同,因为用人单位或分包商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